孫發

    • 當時年齡: 47 歲
    • 當時職業: 國防大學少將學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7年
    • 裁判書字號: (47)立範字第96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