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發

    • 當時年齡: 47 歲
    • 當時職業: 國防大學少將學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7年
    • 裁判書字號: (47)立範字第96號
    • 判決主文: 孫發免刑。,原判決關於張洸陳潤珠陳宗榮孫發部份核准。,共同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共同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共同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孫發共同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原判決關於張洸陳潤珠陳宗榮孫發部份核准。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