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立會
- 孫立會 男 1922年出生 1998年卒 山東省 日照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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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孫立會(1922-1998),山東日照人。
依(43)審覆字第45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華生一號漁輪船長,其涉嫌教唆誣告他人為匪諜罪。1952年11月29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無罪。1954年10月13日保釋。
其家屬於2006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8年7月經第5屆第20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判決書所載,其被訴教唆誣告匪諜部分,查無積極事證,諭知無罪,則其於無罪判決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依(43)審覆字第45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華生一號漁輪船長,其涉嫌教唆誣告他人為匪諜罪。1952年11月29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無罪。1954年10月13日保釋。
其家屬於2006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8年7月經第5屆第20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判決書所載,其被訴教唆誣告匪諜部分,查無積極事證,諭知無罪,則其於無罪判決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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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3 歲
- 當時職業: 華生1號漁輪船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覆字第45號
- 判決主文: 教唆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將船艦交付叛徒未遂,無罪,無罪,教唆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將船艦交付叛徒未遂,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無罪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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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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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