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繼重

    • 當時年齡: 38 歲
    • 當時職業: 福建海上保安總隊福建人民反共突擊軍嵛山列島前進指揮所警衛大隊少校大隊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三字第10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