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垂洪

    • 當時年齡: 25 歲
    • 當時職業: 空軍總司令部主計署管理分析組一等公役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5年
    • 裁判書字號: (45)篠明判字第33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連續為煽惑軍人不守紀律之人所煽惑而聽從之,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