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金盛

邱金盛(1930-),福建連江人。 依「反共先鋒訓練營」及「陸二旅(師)集訓隊」案人員名冊,其於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受訓。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3年7月經第3屆第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其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依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覆,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07802號書函查覆,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依「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及「陸二旅(師集訓隊)」案人員名冊記載,其於反共先鋒營受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