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明談 ( 邱献培)

    • 當時年齡: 28 歲
    • 當時職業: 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2519號
    • 判決主文: 未受允准持有軍用槍彈而無正當理由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