軋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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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8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戰車基地勤務廠陸軍兵工上尉補給官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3年
- 裁判書字號: (53)明審字第001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組織,參加叛亂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強制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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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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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