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嘯華

本案為03749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虎嘯華(1930-),河南羅山人。03749申請案於1999年7月13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6年5月6日經第4屆第17次臨時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