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顯水
- 林顯水 男 1904年出生 1956年卒 福建 羅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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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林顯水(?-1956),福建羅源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漁民,其涉叛亂嫌疑案件。1956年5月11日於羈押中逝世。1956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其家屬於2006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10月經第5屆第1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補償。其家屬於2012年3月再次提出申請,2013年1月經第8屆第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補償。其家屬於2013年3月第三次提出申請,2013年5月經第8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林顯水係因涉叛亂案而遭逮捕,嗣經裁決不付軍法審判,則其不付軍法審判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故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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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