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日

本案為06719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林清日(1913-1984),臺灣苗栗人。06719申請案於2002年7月4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4年2月7日經第3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簽結。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