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輝

林振輝(1936-2011),臺灣南投人。

依法務部調查局函覆資料,案發時為員林中學學生,其涉嫌叛亂,由調查局人員製作3次談話筆錄,1952年2月27日簽准交由該生家長具結領回。

其於2010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6月經第7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經調查局約談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