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繩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擔任臺中市義勇消防隊副隊長並成立「特別保安隊」,同年3月15日遭國府軍羅織「內亂」罪名逮捕,羈押約6個多月,並遭刑求。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