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雄

林克雄(1916-1979),福建晉江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雜貨商,其涉叛亂等嫌疑。1954年8月30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裁決不付軍法審判。1955年1月3日簽准保釋。 其家屬於2011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10月經第7屆第1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林克雄叛亂嫌疑案件不付軍法審判,則林君交保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