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石定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12日在自宅無故遭國府軍逮捕,翌日在淡水火車站前火葬場的山谷遭國府軍槍殺。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