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北縣野柳碼頭
| 原臺北縣野柳碼頭 |
| 野柳碼頭 |
| 漁港 |
| 港西路 |
| 漁港道路 |
| 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港西路 78 號之 1 |
■ 概述 |
侵害人權事件概述 | 二二八事件係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之特定事件。民國36年(1947)2月27日臺北發生「緝煙事件」,政府於二二八事件期間綏靖與清鄉,影響全臺。4月22日發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設臺灣省政府,5月16日首任省主席魏道明宣布解嚴。金山、野柳時為基隆要塞司令部管轄範圍,軍隊駐屯金山砲台,據萬里鄉公所向臺北縣政府呈報二二八事變經過情形與口述證據,因受瑪鍊派出所槍枝遭奪一事牽連,3月6日林阿土、陳成子等人遭警方逮捕,當晚2人脫逃後藏匿山區,4月6日夜再遭警方捕送金山砲台,由國軍究辦,5月27日在野柳碼頭漁會廣場槍決。 |
發生地概述 | 野柳碼頭位於今新北市萬里區,原野柳漁會位置現為仍運作的製冰廠。戰後金山、野柳為基隆要塞司令部管轄範圍,國軍駐屯金山砲台,二二八事件後清鄉期間,發生軍方於野柳碼頭槍決民眾之情事。 |
審定理由及法令依據 | 民國36年(1947)二二八事件後清鄉期間,即使5月16日已解嚴,野柳碼頭仍發生民眾未經公平審判而遭軍方處決之情事,嚴重侵害人權。促轉會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審定「原臺北縣野柳碼頭」為不義遺址。 |
公告日期及文號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1年2月17日促轉二字第1115200029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