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立玉里醫院
1957年10月,陸軍第六療養大隊與宜蘭療養院併編為「臺灣玉里榮民醫院」,原隸屬於臺灣省政府衛生處,1958年改隸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要收容具榮民、榮眷身分的精神病患。1965年5月退輔會受省政府委託代為成立「臺灣省立玉里養護所」,1966年9月成立後於隔年開始收容精神病患。1994年改制為「臺灣省玉里醫院」,為配合精省政策於1998年更名為「行政院衛生署玉里醫院」,2013年再次更名為「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玉里醫院依機能不同分設門診院區、祥和院區、新興院區、萬寧復健園區、溪口休閒復健園區等五處院區。
負責單位 | 主要負責對象 | 分配床位 |
警務處 | 流落街頭遊民及有安全顧慮之精神病患 | 700床 |
兵役處 | 義務役退伍士官兵精神病患 | 50床 |
社會處 | 輔導各縣市政府照顧列冊低收入精神病患 | 800床 |
衛生處 | 處理非前三者之一般精神病患,並妥為規劃增設療養院床位 | 200床 |
玉里養護所採「轉介」制,除原送單位得提供診斷證明外亦需由療養所診斷確認後才可收容。 1967年至1986年間玉里療養院亦收容由「警備總部、調查局、國防部軍事監獄、各級法院檢察署」轉介、囑託的精神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