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職訓總隊『再訓比較(49年12月底)』活動海報照片」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總隊呈現再訓情形與類型分布之統計性視覺資料。海報整體以黑色底襯以白色邊框,版面規整,上方標示主題與時間點,中間以扇形圖呈現再訓個案之類型比例,顯示竊盜類占86%、流氓類占14%,合計36人,反映再訓對象以特定犯罪類型為主;下方則以折線圖呈現46年至49年度逐月再訓率變化,並輔以各年度比較之長條圖,使歷年趨勢與差異一目了然。此類海報透過圖像與數據並置,將個別再訓案例轉化為可量化的統計資訊,目的似為展現職訓總隊對收容人員再犯與重複處遇情形的持續監測與分析機制。
2.職訓總隊是一種以「職業訓導」為名的勞改營,具有「次政治監獄」的功能,隸屬於臺灣最大特務機關:警備總部及保安司令部。前身是1946年警總設於大直的勞動訓導營,編制為3個中隊,「收訓一般奸犯流氓等不法之徒」(警總語)。二二八清鄉期間,曾將數百名涉案情節較輕者送往管訓。1947年10月改編為職業訓導總隊與遊民習藝訓練所。1949年改隸保安司令部,1952年已擴充為3個總隊。隊址屢有更動,以1953-1973年而言,第一總隊在板橋,第二在岩灣,第三在小琉球。1987年在臺東卑南鄉東成地區增設第四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