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帽子

「紅帽子」是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流行的俗語,指共產黨嫌疑者。常用句子如「某人被戴上紅帽子」,指某人涉嫌共產黨相關叛亂案。 戰後臺灣白色恐怖政治案件就其本質言,可概括為兩大類:即匪諜(紅帽子)案與臺獨(白帽子)案。不管是匪諜案或臺獨案,都是當時國民黨政權為鞏固政權,所實施的一種強制手段。中國大陸有所謂「三不主義」,即「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其中「扣帽子」指的是給某人加上某項罪行,如「右傾機會主義」。 戰後臺灣政治案件中,給人加上涉嫌匪諜罪行的,可稱為他戴上「紅帽子」;涉嫌臺獨罪行的,可稱為他戴上「白帽子」。戰後臺灣政治案件中,真正的「匪諜」固然有,被扣上「紅帽子」的「假匪諜」很多,「紅帽子滿天飛」,一旦被「戴上紅帽子永世不得翻身」。1953年1月間,雲林縣居民張進義,因挾嫌誣告陳訪、黃萬得參加叛亂組織,「為朱毛奸匪潛臺地下武裝後備隊隊員」,經省保安司令部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審訊終結,奉國防部核定,判處有期徒刑5年發監執行。此案顯示以匪諜之名,把「紅帽子」亂戴在別人頭上,未必完全可行。 據《白色角落》作者戴獨行稱,軍法處關的犯人有兩種:政治犯和軍事犯,前者被稱為「紅頭」,後者被稱為「雜犯」,雜犯大多是犯貪污罪的中下級軍官或是開小差的逃兵,「紅頭」看不起雜犯,雜犯則自以為雖犯法卻忠貞,罵「紅頭」是「萬惡的共匪」,兩者界線清楚,互相對立。「紅頭」和「紅帽子」同義。
撰寫者/資料來源: 侯坤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