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學風聲明
整頓學風聲明,是針對四六事件,臺灣省政府於1949年4月7日媒體上表之通令全省中等以上學校公告。根據1949年報紙記載,省府為整頓學生,維護學生學業,不得已在4月6日凌晨發動逮捕行動。官方並要求學生安心求學,不得再有「逾舉」的行為。在省府發表聲明當天,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成立「整頓學風委員會」,由劉真擔任主任委員,並代理師院校長職務。
兩天後,臺灣省主席陳誠在臺北市中山堂宴請臺大與各校校長共一百七十餘人。他並表示此次整頓學風情非得已。臺大自傅斯年以下校方代表一致贊成整頓學風,同時希望被捕學生中除確有不法者外,其餘應儘早保釋。4月12日,陳誠再次宴請師院劉真與其他教授共九十餘人,並提出四點要求。1.學生應迅速辦理登記手續,早日復課。2.所有學生應由家長予以保證,以免不良份子進入干擾。3.學生必須嚴格考試。4.學校當局對學生必須嚴加管教。
4月7日,臺北市各級家長會發表擁護政府整頓學風的聲明,同日,臺灣省參議會也發表談話。省教育廳長陳雪屏,表示將擬定「整飭學生辦法」,必於近日內公告。4月8日,臺灣省教育會發表〈告教育界同仁書〉,提到學風敗壞的主要原因是教師同仁未能善盡督導責任,同時家長對於子弟亦應嚴格管教。
從各團體與議會的立場來看,四六事件發生後,他們大體上支持政府的作法,肯定整頓學風之必要性。
撰寫者/資料來源:
李鎧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