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臺公司

「興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中國國民黨黨營事業之一,隸屬該黨中央財務委員會。1949年7月16日成立,位於臺北市衡陽路64號(現址為天仁茗茶),電話號碼為6163。經營業務為糖、雜穀、工業原料、五金、日用原料等之製造和貿易業。原有職員51人,絕大多數畢業於中央政治學校。
在組織上(詳見附表),股東主要為外省籍,少數為臺灣籍,由中央指定為「黨股代表人」,其股票印鑑都由中央代管,並無任何權利,亦不能分配股息。董監事也都由中央指定,「實際上毫無作用」(陸以正語)。公司內部有業務、總務、印刷等8個部門,「陸效文案」的涉案者陸效文、陳上典、左洪疇、張秘都在業務部;陸以正身兼總務和門市主管。
總經理祝麟,上海人,屬CC派,陸以正說他「個性特強,剛愎自用」。曾被監禁於息烽集中營,據說由余井塘保釋,後任南京《大剛報》總編輯。期間遊歷臺灣3週,並在該報發表〈臺政觀感〉、〈臺灣的隱憂〉二文,觀點精闢,頗具史料價值。因與陳果夫的秘書朱國材友善,朱掌握「中財會」大權,遂支持祝來臺接辦興臺公司。
陸以正在〈興臺公司要況〉稱:興臺與其他黨營事業不同者,「是特別的窮,其誕生幾乎等於一個私生子」。原係興臺印刷公司籌備處,陸續標購第三印刷廠,接收新臺灣出版社和六一糖果廠,才有後來規模。1949年秋至1950年春,進出口貿易大展,且門市和林場都賺錢,為黃金時期。之後因公債及捐稅負擔過重、倒風和金鈔暴漲影響,「現公司債務約有美金萬元,黃金約三百兩。單以存貨已不足以相抵,頗有風雨飄搖岌岌可危之勢」。1950年6月時,公司主要的財產為不動產,光是臺北就有12筆。
陸效文案發後,該公司因多人涉案被捕,於1950年7月頃遭到查封。1951年5月(時已虧損21萬5千多元),國民黨以其旗下之興臺印刷廠,及安徽農產、樹華公司在臺資產,合併組成裕臺公司,結束興臺1年10個月的短命歷史。
興臺公司組織系統表(標示*者為臺籍人士)
職銜 人名
董事長 洪陸東
董監事
指導員
顧問 常務董事:瞿荊州、林獻堂*、洪瑞堅、馬兆奎、余建寅、祝麟。董事:程世傑、向實忠、趙寓心、楊卓膺、虞克裕、蔡繼琨、袁宗蔚、左洪疇。常駐監察人:黃國書*。監察人:夏忠群、白瑜、張清源。指導員:嚴家淦。顧問:李翼中、蔡玄甫。
股東 洪陸東、嚴家淦、林獻堂*、瞿荊州、余建寅、祝麟、馬兆奎、洪瑞堅、黃國書*、連震東*、虞克裕、楊卓膺、袁宗蔚、向實忠、蔡繼琨、吳崇泉、左洪疇、李翼中、白瑜、張清源、夏忠群、劉承章、杜聰明*、牛春祥、黃梅生、薛人仰、趙寓心、顏世昌、青雲梯、陳運生、蔡玄甫、蘇泰楷、葉明勳、盧冠群、姚善輝、楊家瑜、鄭行亮、陳尚文、彭德、鍾自君、程世傑、胡希汾、馬然、倪興、陸以正、陳上典、陳本苞、吳國信、謝東閔*
主管 (數字為檔案所載中央政治學校第幾期生)
總經理:祝麟(7期)。總稽核:夏忠群。業務部經理:左洪疇(9期)。會計室主任:饒谷懷。總務室主任:陸以正(12期)。印刷廠廠長:黃梅生(9期)。製材廠廠長:牛春祥(7期)。門市部主任:陸以正(12期)、埔里林場場長:陳本苞(13期)、香港辦事處周祖德。
資料來源:陸以正,〈興臺公司組織系統表〉;整理單位不詳,〈臺興(興臺之筆誤)公司股東姓名及金額調查表〉、〈臺北市衡陽街六十四號臺興(興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職員調查表〉,〈陸效文等叛亂案〉,檔號:A305440000C/0040/273.4/567/0001/v001/0011-0013、v002/0012/0015至v002/0013/0002。
 

撰寫者/資料來源: 李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