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招待所

在海軍白色恐怖歷史中,鳳山招待所是常被提及的一個地點。該招待所位於現高雄鳳山勝利路上的前無線電臺基地「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興建於1917年,之後陸續增建,1949年至1962年為海軍鳳山來賓招待所,1962年至2001年為海軍明德訓練班,2007年指定為縣定古蹟,2010年指定為國定古蹟。 鳳山無線電信所基地約為一直徑300公尺的圓形區域,周圍由水溝與磚牆環繞,建物主體包括一棟12公尺高的厚實建物,為電信所的電信室,以及一排辦公廳舍。許多受難者表示在鳳山招待所遭受殘忍的刑求與虐待。由審訊組成員趙正宇偵訊趙鍾蓀的以下談話,即透露此一場所隱含的陰暗歷史:「你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周憲章、魏濟民都到這裡來過。這麼多船叛艦投共,本領不小呵。總司令沒辦法,押起來整死幾個人,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了」。 2002年6月海軍總部拜訪鳳山招待所的首任所長劉侑(原名劉斌),以了解該單位之建置背景。此外劉侑也曾為海軍蒙冤退役袍澤聯誼會的29名會員寫下見證書,並被許多白恐受難者當作補償申請案之說明文件。 根據劉侑的訪談紀錄,1949年海軍總部第二署情報處下轄的臺灣工作隊開始緝捕共諜嫌疑份子,需要場所收置與問訊相關被捕人犯,桂永清於是指示第二署情報處成立看守所,收押思想可疑的政治犯及中共俘虜,結果選定位於鳳山的前日本海軍電臺作為看守所,即俗稱的「鳳山招待所」。此處周圍環境與外界隔離,隱蔽性良好,主建物設有厚重防爆門窗,平時門窗緊閉,因此室內昏暗,給人陰森恐怖感。該所是一秘密單位,對外保密,非保防工作人員,外界無人知其底細,當年的確曾用「海軍鳳山招待所」之名稱,尊稱人犯為「來賓」,算是一種掩護的手段,令人不明「招待所」的真實定位與屬性。 1949年7月劉侑奉海總命令擔任情報處看守所第一任所長,副所長為王樹樸,副官為馬柏生,直屬長官為海軍情報處處長楊大龢;1950年政工制度大改組,蔣經國於陸、海、空各軍種設立政治部,而政治部的第四組(簡稱政四組)負責情報偵防,替換了原先的海總情報處,鳳山看守所因此改歸海軍政四組管理,當時政治部主任為趙龍文,四組組長為饒鐵珊。 鳳山招待所的管理人員可分三部分討論,分別是看守所行政人員、警衛部隊以及審訊組。招待所編制設所長、副所長各一員, 其他管理員、廚工、清潔工各若干名,警衛由海軍陸戰隊警衛營輪調。審訊組由臺灣工作隊人員擔任。臺灣工作隊或政四組逮捕的人犯,送進來看守所後是直接交給所方,並不透過警衛部隊,因此警衛部隊也不清楚人犯背景。警衛人員輪班執行勤務,於大門口駐有一員,看守所內則有三員,其中一人帶班,二人擔任衛兵。審訊組每日皆會審訊人犯,要審訊犯人時,先下條子給所長,所長交代帶班人員,由帶班人員派衛兵押解人犯至審訊地點。劉侑表示所方人員不過問審訊工作,而被問及是否知悉刑求,劉侑表示「刑求是沒有,被打倒是看過,刑求是用老虎凳,那些東西是沒看過」。劉侑表示如果人犯情節較輕,審訊過後就有機會放回去,最少也要兩個禮拜。而情節嚴重的,也可能會拖上幾年,需視案件查證的進度,有的案件還需向中國的情報來源求證,則會花費較久時間。情節重的可能就移送到反共先鋒營或管訓隊。 劉侑表示該所只收政治犯、思想犯,不收一般罪犯,劉侑擔任所長期間,前前後後約囚禁兩、三百人。所中人犯,一律沒有薪餉,不發統一囚服,入所時嚴格搜身,手錶、戒指、皮帶、銅筆、鞋帶及隨身輕便飾物,一律留所保管,離所發還。招待所設備簡陋,留置的人犯都囚於囚房,牢房有大有小,大間牢房約有兩個榻榻米大小,可同時收容四人。吃飯伙食和一般官兵主副食一樣,由所方打好飯菜,送至每間牢房給人犯食用。洗臉在走廊,有自來水設備,每日早晚各一次,浴室洗澡不定時開放,均使用冷水,每週最多一次。衛生醫療設備嚴重不足,如有病患,需派衛兵械護,監送左營海軍總醫院診斷。劉侑表示曾有官校學生侯知麒,於所內看管期間突染瘟疫,後來緊急送醫,最後病死醫院 劉侑接受國防部官員訪談的紀錄,與劉侑為海軍蒙冤退役袍澤聯誼會所寫的見證書,兩份文件內容有部分不一致與矛盾。譬如於見證書中稱人犯不得交談,禁絕和外界聯絡,即使是家眷,亦不得接見。以及人犯可在空曠處放風,活動筋骨。但在國防部訪談中則稱人犯關在牢房可以聊天,禮拜六則有安排晚會,由人犯自行決定演出內容,可以唱歌、說相聲、拉胡琴等。依情節輕重決定可否與外界聯絡。案情較輕者准許與外界聯絡,也可以送東西進來,但仍需看守所管理員檢查。情節較重的則不可與外界通信。但因鮮少聽聞相關證人證詞,也使相關考證不易。 1951年2月15日劉侑遭調離所長職務,原來係人犯利用上廁所時打破窗戶脫逃,劉侑因此遭記過調職。而接替劉侑擔任所長的,就是審訊組組長趙促成。而由趙鍾蓀親身經歷寫成的〈煉獄〉一文,當時濫刑毆打趙鍾蓀的審訊組組長為趙正宇,鮑一民共諜案偵訊筆錄中,趙正宇也是主要偵訊人員,趙正宇是否即為劉侑所稱之趙促成,還有待日後資料佐證。
撰寫者/資料來源: 薛宏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