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情報委員會

臺灣省情報委員會(簡稱情委會)是1950-1952年短暫存在、但作用強大的情治機構,1950年5月由國防部情報會議改組成立。成立目的,是針對當時在臺5大情報機關(共有82個單位,2,322人)缺乏聯繫、步調不一、浪費人力物力的情形,負責「集中線索,統一行動」,也就是整合戰力;與「政治行動委員會」合為國民黨當局在統一情報工作上的雙重(地方、中央)設計。主要業務是臺灣偵防、保防、治安、山地情報工作的搜集處理、計畫行動、聯絡督導、設計布置,以及自新自首人員的感訓運用等。◆◆情委會的戰力,從決策陣容可見:以1950年為例,正副主委由臺灣省保安司令、副司令吳國楨、彭孟緝兼任;委員15人,由參謀總長周至柔指派,包括國防部第二廳副廳長仲偉成、國防部政治部第四組組長魏毅生;保密局辦公室主任潘其武、第二處處長何龍慶;調查局主任秘書徐兆麟、臺灣省調查處長郭乾輝;憲兵司令部副參謀長吳輝生、警務處副處長周劍心;保安司令部參謀長李立柏、保安處長林秀欒、督察處長陳仙洲;臺灣省警務處長陶一珊、刑警總隊長劉戈青;防衛總司令部第二署署長盧福寧、國民黨臺灣省改造委員會第三組組長周正祥。陣容涵蓋黨政軍警特各層面,不是中央機關的第二級情報主管,就是臺灣機關的第一級情報主管。◆◆委員會每月開會一次,其決策由秘書處(情秘處)執行,下分三組,包括主任秘書鄭琦在內,都有豐富對敵鬥爭經驗。另在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花蓮、澎湖分設北部(由本會兼之)、中部、南部、東部、澎湖五個地區分會,和一個專司山地情報工作的「山地工作委員會」——與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的「山地工作委員會」同名,但完全是敵對關係。◆◆情委會的主要績效包括:1.偵防匪諜案件:此為最大績效,常邀同有關單位成立「特種聯合小組」或各種「專案小組」協同作業;2.「肅殘」:緝捕逃亡匪諜。製作〈臺灣地區在逃奸匪通緝總名冊〉,並由保安司令部移轉「臺灣省肅清殘匪工作委員會」至該會司其責;3.檢肅匪諜、自新自首:協辦總政治部和保安司令部的「檢肅匪諜運動」、「共匪及附匪份子自首運動」,並負責「奸匪份子」及自新自首人員的感訓運用;4.山地監控:除搜集情報外,並調查收繳民間武器彈藥、調查搜捕「山地不穩份子」等。◆◆由於情委會整合戰力策略奏效,1950年代前期,外來的國民黨政權,乃能在人地生疏的臺灣迅速肅清反抗勢力。1952年4月「重整省工委」領導階層瓦解後,情報工作再度調整;8月保安司令部成立「督導組」接辦該會業務;9月該會裁撤,結束階段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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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資料來源: 李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