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共先鋒訓練營
1949年2月起,海軍陸續發生艦艇叛變投共事件,海軍情報單位開始逮捕叛變嫌疑者,並將部分人員送交陸戰隊管訓。而自1950年6月起,又將在各集訓隊管訓之官兵,集中至「反共先鋒訓練營」(簡稱先鋒營)考核管訓。自1950年6月至1951年11月,於南投及彰化兩地先後設有三期的先鋒營。此外海軍情報單位「臺灣工作隊」逮捕拘禁在「鳳山招待所」之嫌疑份子,情節較輕者,也被移送先鋒營受訓。補償基金會所受理之海軍白色恐怖案件中,大多數都曾在先鋒營受訓,而「先鋒營」也幾乎成為海軍白恐的代名詞。
為何海軍已經有集訓隊,卻還設立反共先鋒訓練營,可能是為了將分散在各集訓隊受訓的成員集中訓練所致。此外集訓隊都是委由陸戰隊代為看管,增加陸戰隊的負擔,或許基於這些原因而設立反共先鋒訓練營。首任先鋒營的營主任為阮成章、副主任宋海屏。第一期先鋒營自1950年6月開始於南投民間受訓,於9月底結訓,第一期成員多為軍官與士官。第二期受訓地點轉移至彰化員林,受訓期間為1950年11月至1951年4月。第三期約於1951年6月開始至11月結束。
許多海軍白恐受難者,一直不明白為何自己遭移送先鋒營受訓,甚至有些是從共軍占領區冒險突圍的官兵,亦遭移送先鋒營。而由一份計畫從1951年9月1日起實施的「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組織規程」得知,該條文第一條即表示「海軍總司令部為管訓思想動搖及突圍歸來人員,成立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因此如被上層懷疑有投共嫌疑者,或是突圍成功向國軍報到者,也會被移送管訓,海軍艦艇如果故障未即時返航,也有可能遭懷疑計畫投共,而先鋒營中也不乏此類案例。
根據「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組織規程」,先鋒營設有3個中隊,每隊有隊長一人,掌理「受訓人員生活之管理,思想之考核及軍風紀之整飭」。因此管理人員會對受訓人進行考核評估,決定是否繼續受訓或派發部隊考核。而從受難者送交補償基金會的陳述狀,許多受難者表示在先鋒營時飽嚐精神折磨,每天生活在恐怖之中。每日都會上政治課,進行思想改造,晚上則分組開檢討會,必須交代祖宗三代,以及自己曾犯的所有過錯,且須前後一致,不可矛盾,否則將受批判攻擊。受訓學員不僅得互相監視,還得提防混雜冒充學員中的監視密告者。有時晚上指導員會進行個別談話。
武彝艦受訓士兵張立中表示,檢討會上有時會選出模範代表或與之相反的「不可信人物」,利用相互鬥爭,造成壓力,甚至逼使被批鬥者使用自殘手段來表明心志。江陰砲艇隊隊長謝長根中尉在鬥爭時自斷左手小指明志。而一位從投共的長治艦逃出的上士,在檢討會中因不願承認過錯,隔天竟被宣告急診送醫,未再出現。在一次先鋒營的競賽中,指導員以社會人心糜爛需要特別英雄的激勵,要學員選出樣板人物,張立中遭指導員暗示代表第一中隊出賽,腳本為到臺北市跳樓死諫,結果第二中隊學員柳雲亮以刮鬍刀於胸前劃出「反共」2字,獲得獲勝。而反共先鋒營三期結訓的學員,離隊時也都被刺上刺青明志,第一期結訓者於左下臂刺有「誓死反共」,第二期於左上臂刺有「誓死滅共」,第三期則於左上臂刺有「雪恥復國」4字。
有許多結訓者是派到訓練單位再次接受其他專業訓練,之後才派發部隊。結訓者離開先鋒營後,每逢假日仍須向海總政四組報到,報告一周所見所聞與心得。而成功結訓分發者,一般會成為報到單位的「附員」,在其兵籍資料上會可能註記為「附冊」、「部屬軍官」、「部屬員」或「附員」,表示仍非正式人員,仍繼續接受考核。而在資歷欄位上大多也會註明曾到反共先鋒營受訓,並會影響受訓者日後的職位升遷。大多數人員爾後之出國受訓、經管派職深受影響,無法循正常人事管道歷練派職,或因而斷送軍旅前途。
海軍的反共先鋒營究竟收容多少官兵,也很難有確切數字;雖然補償基金會有約三百多位申請人曾經在先鋒營受訓,但從目前殘存的部分一、二期結訓學員派任名單上,有些學員並未向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因此實際受訓學員數字勢必超過三百多位。而雖然目前資料顯示曾經舉辦過三期的先鋒營,但「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組織規程」的條文標明自1951年9月起實施,當時第三期受訓已屆尾聲,因此可能海軍總司令部仍有繼續推動先鋒營之計畫,但仍有待日後更多檔案加以佐證。
撰寫者/資料來源:
薛宏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