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是1950年代臺灣規模最大的情治機關。其前身可溯及1945年9月成立的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陳儀);1947年5月10日(清鄉尾聲)改為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總司令彭孟緝);1949年2月遷至臺北市博愛路,再改回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陳誠);1949年9月1日,改為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下簡稱保安司令部),總司令彭孟緝。此後一直到1958年7月改制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為止,保安司令部共存續8年10個月。從第二任保安司令吳國楨(1949年12月上任)起,歷俞鴻鈞、嚴家淦、周至柔,都由臺灣省主席兼任。 保安司令部的官兵人數,1949年12月共有3,324人(官佐924人,士兵2,410人)。1951年12月,官員人數增為3,246人,士兵人數減為1,777人,總數5,023人。1959年,根據國防部呈報總統蔣介石的一份「一般軍法案件獎金分配情形表解」,保安司令部總務處頒發全體官兵「一般勤勞獎金」及「救濟金」者共5千餘人(1957)。除非另有官兵不在發放獎金之列,否則這應是保安司令部的員額總數。 保安司令部初成立時,隸屬於國防部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受臺灣省政府主席指揮。1949年12月形式上改隸行政院,由國防部督導。但由於其情治工作特性,實際聽命於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的指導。1951年蔣介石指示「臺灣工作以保密防諜為主,由保安司令部負責,並對各機關在臺工作切實指揮監督」,因此在1954年國安局成立之前,保安司令部是檯面上全臺層級最高的情治機關,憲兵團和臺灣省警務處都受其指揮。 保安司令部的主要工作是執行戒嚴業務,範圍極廣,從政治偵防、全民保防、山地管制、海岸警戒、防空作業、社會治安、文化審檢、橋隧守備、入出境管理,一直到政治犯的審判、感化與執行,各類「特殊份子」的考管等,幾乎無所不包;甚至部分經濟犯罪的查緝(漏稅、走私、私宰、地下金融等)也是其業務範圍。故其編制相當龐大,大小單位散布全臺各地,達數百個之多。光是「軍民出入境聯合審查處」分駐各港口、機場的檢查單位,1953年就有169個。其中與白色恐怖、人權侵害關聯度較高的單位有: 1.政治部:前身為臺灣全省警備總司令部的新聞處,1948年改為政工處,1950年再改組為政治部,負責政治作戰,為後來警總「政戰部」的前身,是新聞管制和文化審檢(審查圖書、雜誌、歌曲、影劇等文化出版事項)的主責單位。轄有政工大隊,對保安司令部所屬單位進行政宣文康等工作。 2.保安處:前身為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二處,為政治偵防中心,主管偵訊的是第三科。該處在全臺各地設有24個諜報組以及一個警衛大隊,警衛大隊看守所即著名的偵訊監獄「東本願寺」。 3.軍法處:負責絕大部分政治犯(包括所有平民政治犯)的軍法審判,在臺北市青島東路設有看守所;另在臺北縣新店、安坑設有看守所分所。 4.特檢處:負責郵電(郵件、電話)檢查,原為密檢組,1950、1952年先後改為郵電密檢所、郵電檢查所,1954年改為特檢處,在各地設有甲、乙兩種特檢組。 5.電監處:官方名稱為「電信監察處」,原為電監所,負責電信(電臺通信)的監聽與檢查,在各地設有電監組。 6.入出境管理處:負責入出境檢查,原為督察處,1952年與臺灣省警務處的旅行室合併,成立「軍民出入境聯合審查處」,1957年改組為「入出境管理處」,為內政部移民署前身。 7.情秘處:全銜為「臺灣省情報委員會秘書處」,該會是1950年代初期偵辦政治案件的統一指揮協調單位(上級為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由各相關單位派員組成,而以保安司令部為主體。秘書處即隸屬該部,後改編為偵防處。 8.新生訓導處:位於綠島,前身為1950年成立的新生總隊(位於內湖),1951年遷往綠島成立新生訓導處,為臺灣最大的集中營,收容共俘和徒刑政治犯。 9.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位於土城,1954年設立,收容感化犯、女性政治犯和刑期屆滿的男性政治犯,進行思想改造。 10.職業訓導總隊:原設大直,1949年遷移圓山,陸續擴充為3個總隊,分駐各地。其中位於小琉球的職訓第三總隊,根據《戡亂時期預防匪諜與叛亂犯再犯管教辦法》規定,針對許多執行期滿,但「思想行狀未改善」的政治犯,施以勞動改造。 11.山地治安指揮所:共有12所,從1950年起陸續成立,是當局進行山地和原住民監控的主要單位,1959年撤銷,業務移轉到其他軍警單位。 保安司令部雖然為時短暫,但影響極為深遠。該部透過對異議者的鎮壓(政治案件)、檢肅(檢肅匪諜運動)、清查(共匪及附匪份子自首辦法、附匪份子登記辦法)、考管(特殊份子考管)等進行異己監控;再透過對各行各業的滲透布建(1951年12月保安處諜報組有264人,不包括兼職線民)和保防工作(至1954年已在省府機關、生產事業、交通事業、山地地區建立一百多個保防單位,保防員2萬1千多人)進行社會監控;復透過文化審檢(臺灣地區文化工作協調會報)進行思想監控;又透過郵電檢查、電信檢查、入出境管制進行資訊監控。這一切措施,將臺灣置於龐大嚴密的監控網絡底下,大大鞏固國民黨的威權統治;其後臺灣警備總司令部雖然為時34年,但在1980年代以前,基本上只是守其成而已。也因為保安司令部具備軍事機關和特務機關的雙重特性,而使1950年代國民黨在臺統治,充滿「軍事政權」和「特務治國」的色彩。
撰寫者/資料來源: 李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