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辣椒水

灌辣椒水起源難考,19世紀印度已有灌辣椒粉入鼻之刑。在中國,國共兩黨皆擅之。國防部出版的《共匪禍國殃民實錄》提到,「鼻灌椒水」是中共「非法拷訊」的重要項目;中共出版的《中國監獄史》指出重慶的中美合作所集中營和上饒的茅家嶺集中營施用此刑,受刑者「眼鼻紅腫,嘔吐不止,往往造成神經失常」。從各方文獻來看,眼鼻口皆有灌,以灌鼻最常見。此刑可對呼吸道和消化器官造成長期損害,周坤如(雄中教員,判刑15年)1949年在東本願寺受此刑,導致鼻子長年通紅,出獄後教書,被學生取綽號「紅鼻頭」;陳水泉(糖廠會計,無期徒刑)至晚年仍常咳嗽,他認為是1950年在麻豆分局受此酷刑所致。 其刑式,如黃紀男(銀行專員,無期徒刑)1962年在調查局三張?留置室之例:特務將其雙手反扣,綁在長板條上,「用毛巾覆蓋在鼻及眼上,然後強灌胡椒水(按,此為誤稱,實為灌辣椒水)。此刑最是難堪,幾乎令人窒息,痛苦得死去活來;再加上反扣的雙手,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1954年黃廣海(空軍下士,無期徒刑)在東本願寺亦受此刑,他說:「滴一滴清水入鼻,都會讓人嗆得受不了,何況是滴辣椒水?」 此刑常與其他灌刑搭配使用,如楊國麟(農人,15年)1950年被憲兵司令部臺南特高組灌肥皂水和辣椒水;李詩漢(學生,自首)1951年被桃園刑警隊灌薑湯和辣椒水;吳水燈(淡江英專學生,12年)1952年在高雄警察局被灌辣椒水和汽油等。另有變態刑法,吳雨村(嘉商教員,12年)和李世傑(調查局副處長,無期徒刑)都提及難友周金聲(旅行公會秘書,15年)被灌肛門,「痛得他呼天倒地打滾,哀叫不已」(吳語)。從以上1950年代諸例,經1960年代(如蘇東啟案詹益仁、廖文毅案鍾謙順)、1970年代(如周金聲)至1980年代(如美麗島案紀萬生),案例不斷,為白色恐怖最具代表性酷刑之一。
撰寫者/資料來源: 李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