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飛機
坐飛機是一種相當殘酷的吊刑。起源待考,臺灣在日治時代已有之。1942年東港事件主角歐清石(無期徒刑,1945年死於轟炸)獄中詩提到「雕雞灌水龍蝦捆,挾指飛機豹虎行」,第二句即見此刑。從各方文獻來看,刑式有些不同,惟基本型是四肢反綁,頭面向下,身體騰空,以其反肢體力學的設計,強度較一般吊刑遠遠過之。
臺灣白色恐怖的刑式如邱致明(國校教員,判刑5年)1963年在桃園警察局之遭遇:手腳反綁,「然後拿棍子從我身後穿過手腳,由5-6個值班的人把我抬起來,那個痛苦是痛到我被吊起來不到5秒鐘,整個人就昏過去,人事不知」。保密局亦用此刑,吳彬泉(警察學校教官,死刑)1950年在南所受刑後,「兩隻手完全不能動彈,吃飯、大小便都要別人幫忙」(龔德柏語);高文章(工人,10年)1953年在南所受刑不久,即暈死過去。
此刑最惡名昭彰者,在楊又凡任獄長的新店軍人監獄。1955年《聯合報》報導軍監私刑酷打人犯,蔣介石獲悉下令切實查報。谷鳳翔、張炎元赴軍監視察並訪問陳奕雄等7名受刑人,「一致指出該監前任監獄長楊又凡確有將人犯手足反綁一處吊受苦刑之情形」。綜合官方報告和政治犯口述,又可分室內、室外兩個版本。室內版有三個重點:搖晃、遊監、加重物。陳景通(火車司機,15年)自述他「被像死豬扛著繞走監獄」,途經女監,聽到嚴秀峰(李友邦妻,15年)嘆道:「這樣會死人的!」張大邦(工程商,10年)提及兩個難友:一是黃嘉祥(國校教員,5年)被加手銬腳鐐再用鐵鍊綑綁,遊監時上下震動;二是張倚融(臺電技工,10年),受刑之後,久久不醒。
室外版是將人吊在軍監外山丘樹上,手腳反綁,頭下腳上,背置石頭增加重量,除致暈外,更有腦溢血風險,陳奕雄(空軍預校學生,10年)即受此刑。由於場面驚悚,官方報告稱:「老百姓不願樹上吊人,將山上之樹砍去。」1960年代以後,就筆者所閱資料,此刑(不論室內室外)似已罕見;雖仍有政治犯「坐飛機」的證言,惟其刑式不類,是否誤記或名詞內涵發生變化,不得而知。
撰寫者/資料來源:
李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