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言會報
戒嚴時期,當局為協調和強化情治系統的分工合作,設置各種層級的會議、會報和專案;其中在言論思想審查(官方稱文化審檢)上最重要的,是一種集體決策機制「正言會報」,為許多禁歌、禁演、禁片、禁書行動背後的指導樞紐。此會報屢易其名(見表一),「正言」為其最後名稱,本文權用此名概稱之。
表一:正言會報歷次更名簡表
次別│日期│名稱
1│1952.08.05│書刊聯合審查小組會報
4│1952.08.15│臺灣省戒嚴時期書刊聯合審查組會議
6│1952.08.22│臺灣省戒嚴期間書刊聯合審查小組會報
157│1955.02.26│臺灣省戒嚴期間書刊聯合審查小組會議
240│1956.11.06│臺灣省戒嚴期間書刊審查協調會報
319│1958.07.08│臺灣省戒嚴期間書報雜誌聯合審查會報
362│1959.05.12│臺灣省書刊審查協調會報
681│1966.02.01│臺灣文化(審檢)工作協調會報
不詳│1969.10.28│臺灣地區文化(審檢)工作協調會報
1427│1981.05.18│正言會報
文化審檢和正言會報的緣起,是1950年3月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交保安司令部執行。1951年,臺灣省政府、保安司令部公布〈檢查取締違禁書報雜誌影劇歌曲實施辦法〉,對審檢對象和執行方式做了更多規範。1952年,保安司令部政治部首次召開「書刊聯合審查小組會報」,出席單位有臺灣省教育廳、新聞處、警務處及保安司令部保安處,初具「聯合」形式,每週二、五開會一次。
其後參加單位日益增多,到了正言會報時期,出席單位包括國民黨文工會、國安局、新聞局、調查局、總政戰部、警政署、臺灣省新聞處、臺北市新聞處、高雄市新聞處,警總保安處、軍法處、檢管處、特檢處、特調室、政六處等15個黨政軍警特單位。主席從1967年12月3日第285次會報起,由警總政戰部主任擔任。
文化審檢範圍極廣,舉凡過去(日治時代)和現在、本地和進口的書報、雜誌、影劇、音樂、節目、地下電臺、第四頻道、文宣DM等所有思想資訊的媒介和內容,以及經營、製造、展演和銷售這些媒介的業者和場所,都是該會報審查的對象;由此,統治當局得以將全民言論和思想納入全面監控。從表二可知,會報和審檢工作的高峰,是從1979年美麗島事件前後,到1987年解嚴以前,正值黨外雜誌和社會運動衝擊戒嚴體制最力之時。最後一場會報(第1679次)在解嚴前一天(7月14日)召開,此後文化審檢業務移轉到新聞局,並改名為「出版品管理」。
表二:正言會報重大決策舉例
次別│年分│名稱
不詳│1967│完成查禁歌曲目錄編印;分區召開文化人座談會,發動簽約以自清自律。
不詳│1968│召開第一次「臺灣地區文化審檢工作擴大檢討會」,通過〈臺灣地區文化審檢工作綱領〉及〈懲治文化流氓條例〉。
不詳│1975│警總會同臺灣省及臺北市政府合編《查禁圖書目錄》較完備版本,分發各地書店書攤備用。
1298│1979│國民黨文工會主委楚崧秋出席,宣達中央「文化作戰」基本政策及對反政府言論「依法處理」的立場。
1348│1981│決議由新聞局負責,針對第四頻道嚴格取締。
1495│1983│決議大臺北地區文化檢肅執行責任,由警總政六處負責現場衝突升高時的警力支援、協調與法律追訴之研擬。1498次會報決議取締不法傳單的原則。
1527│1984│決議由警總政六處成立「正言專案小組」,蒐集偏激言論,據以依法追訴。同年7月,政六處設「文化審檢管制室」,派軍官全天輪值,以迅速處理情資,即時查扣。
不詳│1985│2月在大臺北區實施30天掃蕩行動,查扣違法書刊7萬餘冊。4月成立「晨鐘專案」指導會報,每週召開一次,由警總司令陳守山擔任召集人,作為正言會報的決策會議。
不詳│1986│針對日益頻繁的「違常活動」,由警總編印《違常活動取締不妥刊物參考手冊》及《違反戒嚴法書刊一覽表》。
不詳│1987│2月開始連續實施「靖平」、「思微」、「持平」專案,計查扣違禁書刊210萬餘件。
撰寫者/資料來源:
李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