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專案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的「一○○三專案」,是針對翻印中國書籍而成立的專案,為戒嚴時期代表性的禁書事件之一。緣於1970年,臺灣出版界開始大量翻印中國的國學研究著作,其中許多作於1949年以前,內容與意識形態寡涉。但據1959年內政部公布〈匪酋匪幹及附匪分子著譯或出版圖書審核標準〉第一條「匪酋及匪幹作品、翻譯以及匪偽書店出版社發佈與出版之書刊,不論內容如何一律查禁」;且主要銷往大專院校,官方認為「含有毒素」,「影響青年學生思想及社會人心甚巨」,故於1970年10月3日,由警總(包括本部、保安處、軍法處)、調查局、國安局組成「一○○三專案」小組積極查禁,共沒收「匪書」32種,1萬5千多冊。受害業者主要是明倫出版社及泰順書局。 明倫出版社位於臺北市永康街,1969年成立。負責人陳明鑑,浙江人,中正理工學院畢業。書籍來源主要是香港僑生和政大教授張壽平,共有《古史辯》(顧頡剛等)、《談藝錄》(錢鍾書)、《中國小說史略》(魯迅)、《中國文學史》(鄭振鐸)等15種、9193冊被沒收。警總稱其規模為「本部實施文化審檢二十年來所僅見」。1972年9月陳被扣押,因其書較無意識形態爭議,1973年1月獲釋。 泰順書局位於臺北市泰順街,1970年8月成立。負責人羅世敏(重慶人,曾參加青年軍)與編輯唐安邦(浙江人,曾任中尉副排長)都曾在明倫任職。書籍來源包括師大港生鄧述誠、羅國才,臺大學生石文傑、美國漢學家甘乃元(Jerome Cavanaugh)等人。共有《漢語史稿》(王力)、《卅年代文學史料》(王哲甫)、《近代中國思想史》(郭湛波)、《中國新文學研究參考資料》(李何林)等17種、6231冊被沒收。 本專案於1971年2月14日結束,但後續追究長達3年。1974年3、4月,羅、唐兩人先後被警總保安處扣押。唐因參與不深,且所經手書籍較無「重大不妥」之處,得以免究,77天後自新獲釋。羅則因經手的《卅》、《中》、《近》有較多左翼文字,且在偵訊時未盡坦白,《中》書並與另案判刑5年的黃雲合作翻印(參見黃雲條),被以「連續為匪宣傳」罪判刑7年。 據1971年「臺灣地區文化工作協調會報」第904次會議,本專案因「績效卓著」,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四組(簡稱中四組)主任陳裕清特函嘉勉。另外包括臺北市新聞處長朱鶴賓、大安分局長李鳳超等17人優予獎勵。警總亦稱,「本專案實施以來,深獲中央委員會、國防部、國家安全局等之嘉許」。惟禁書沒收,原版仍存,此後繼續翻印流通,只是更為地下化,成為學術界的不揭之秘。
撰寫者/資料來源: 李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