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份子

「特殊份子」是國民黨當局對4種「政治異己」或「潛在性政治異己」的總稱,每種又分成3類。包括:◆1.自首份子:包括自新和自首者,依其為「匪」身份,分為甲類(幹部)、乙類(黨員)、丙類(群眾),如李漢堂、陳篡地、張冬芳、蔣蘊瑜、李崇道等。◆2. 登記份子:依《前在大陸被迫附匪份子辦理登記辦法》登記者。依其附「匪」情節,分為甲類(情節重大仍須繼續偵查)、乙類(情節複雜應予嚴加考管)、丙類(情節輕微坦承忠實),如劉啟光、施建生、金溟若、錢江潮、董漢槎等。◆3. 新生份子:包括出獄的叛亂犯和感化犯,依其判罪情形,分為甲類(7年以上)、乙類(5年以上)、丙類(3年以下及感化)。如劉明、柏楊、鍾逸人、陳英泰、黃紀男等。◆4. 匪眷份子(1966年改稱特殊家屬):指政治犯和「投附匪份子」在臺親屬,主要是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姊妹。依當事人判刑及投附匪情形,分為甲類(當事人判死刑及無期徒刑)、乙類(當事人投附匪)、丙類(當事人判刑5年以上)。這部分的組成相當複雜,政治犯親屬如姜炎坤的妻弟子女11人,高一生的子女7人(其中高英傑、高菊花特別考管),雷震的妻妾子女6人(其中宋英特別考管),藍明谷的子女弟妹6人等;投附匪份子(含海外臺獨)親屬如謝雪紅的弟弟2人,施朝暉(史明)的弟妹4人,許世楷的父母弟妹4人,杜聿明的子女4人,張治中的3女3婿,以及周恩來的弟媳和姪女等。◆◆這4種特殊份子,由警總等單位進行考管;甲乙丙3種分類,加上特殊份子的表現和異動,則決定特別考管、一般列管或撤銷考管(詳見「考管」條)。無論何種考管,特殊份子都是「終身職」,在戶籍上被列為「乙種戶」,即使撤銷考管,也不會註銷其特殊份子身分。此外由陸軍考管的特殊份子,尚有「來歷不明份子」一項,包括義士、義民、難胞、僑胞等。◆◆在統計上,已知至1973年累計有2.4萬名特殊份子(見表)。此後陸續增加,但數據待考。推測至李登輝(亦有說陳水扁)總統上臺、考管廢除為止,特殊份子最少在3萬以上,堪稱臺灣規模最大的「黑名單」。他們被嚴密調查、長期監視,並限制出境和參加政治活動;若是新生份子和特殊家屬,則在求職、升遷、考績上受到刁難。而官方的一切處置,都未經立法,僅出以行政手段。這是白色恐怖在「合法」的政治案件之外,另一層少為人知的「非法」暗黑面貌,有待深探。◆◆各類特殊份子列(撤)管人數統計表(1962.03至1973.12) 列(撤)管 自首份子 登記份子 新生份子 特別家屬 合計 累積列管 2,717 4,063 5,060 12,577 24,417 累積撤管 2,039 3,425 2,574 9,853 17,881 現在列管(1973) 678 638 2,496 2,724 6,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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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資料來源: 李禎祥